陶毅研究组有关摩梭人“走婚”婚姻中男性投入进化生物学机制的研究成果在Proceedings of The Royal Society B发表
摩梭人(也称纳人)是分布在我国西南的少数民族,他们通常居住在包括3-4代母系亲属的母系大家庭中,家庭成员包括外祖母、母亲、兄弟姐妹、姐妹的子女及其他母系表亲。摩梭人“走婚”婚姻最重要的特征是成年摩梭男性不与自己的妻子和孩子同住,仅在晚上去“走访”妻子,次日清晨返回自己的母系家庭。在摩梭人传统习俗中成年男性可以不承担抚养子女的义务,但须为其姐妹的子女承担抚养责任。“走婚”婚姻只在世界上少数几个母系农业社会中存在。在“走婚”婚姻中女性与母系亲属共同居住的好处是显而易见的(即在抚养后代时可以得到母系亲属的帮助),而男性为何更趋向于将自己的资源投给与其亲缘关系更远的姐妹的后代则一直是人类行为生态学和进化生物学的一个难题。基于Hamilton的广义适合性原理,陶毅研究组和伦敦大学学院Ruth Mace研究组提出了一个关于男性为何偏向母系亲属投入的新假说。这一假说认为当家庭内部的资源共有时,与整个家庭的平均亲缘关系比与某些个体的亲缘关系更重要(或者说当家庭资源被家庭成员共同占有时,任何投入都会被家庭成员平均分配,因此和自己家及妻子家的平均亲缘关系才是决定男性向哪一个方向投入的原因)。一个广义适合性的理论模型分析了男性投入的最优分配与父权的不确定性和共同居住的女性亲属的数量之间的关系。结果表明当一个男性共同居住的姐妹(或其他女性亲属)的数量越多时,他越倾向于将资源投入给自己的母系家庭,而减少对自己妻子的投入。在农作物播种期摩梭人劳动的数据证实摩梭男性更多在自己家的田里耕作,而较少在妻子家的田里劳动。理论模型还显示父权不确定可能是导致男性在整体上比女性付出较少的原因,但不是导致男性偏向母系亲属投入的原因。因此,摩梭人的“走婚”婚姻可以看作是在女性共同抚养后代的条件下最大化男性广义适合性的婚姻制度。
这一研究结果已发表在Proceedings of The Royal Society B (Wu et al. (2013) Communal breeding promotes a matrilineal social system where husband and wife live apart, Proc. R. Soc. B 280, 20130010)。文章的共同第一作者:吴佳佳,何巧巧;通信作者:季婷,Ruth Mace。